解放思想,走在新型城镇化前列

 

更新时间:2014-01-13 13:02 浏览次数:2121

 

  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指出,面对新阶段、应对新挑战、体现新要求,关键要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根本就在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的紧迫感和自觉性,牢牢把住解放思想这个“总开关”,坚决破除自我感觉良好的思想、无所作为的思想、怕坚畏难的思想、片面狭隘的思想,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实现改革红利最大化。城镇化既拉动投资又拉动消费,是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我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加上不科学的政绩观和考核指标以及财税体制的影响,在城市化进程中,不少地方出现了“要地不要人”和按脱离实际的主观愿望和行政强制手段建设城市的倾向,以至于人口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土地城镇化,按常住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现在已达52%,但按户籍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只有35%,将近2亿的农村转移人口尚未真正融入城镇。

  针对这个决定中国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全会作出的深化改革的许多重大决策,都是为新型城镇化扫除障碍,创造条件的。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推进城镇化必须遵循规律,因势利导,目标正确、方向对头,走出一条新路,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使城镇化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

  多年来,杭州制定并坚持实施正确的城市发展战略,形成了合理的城市战略布局,注重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致力于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基础上发展社会事业,扩大公民参与,破解民生难题,提高生活品质,打造“平安杭州”,并且善待新居民。日前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的决定》,把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一个重要方面,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定的精神,为我们描绘了新型城镇化的路线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切实可行的举措。

  组团式、网络化、生态型

  城市的优势在于它聚集资源、优化配置、集约发展,形成发达的社会分工和完善的基础设施,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能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质量更高的生活。当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情况下,人们普遍涌向就业机会多、生活条件好的大城市和区位优越的中小城市。特别是新生代流动人口,对定居大城市有更强烈的期盼。目前1.6亿外出农民工中,六成多在地级以上城市,两成多在县级城市,不到一成在小城镇。我省则有54.6%的外来流动人口集聚在杭州、宁波、温州三大城市。

  但是,城市规模过大,会造成交通拥堵、“热岛效应”、污染集中等大城市病。既要发挥大城市的优势,又要避免人口过度集中于沿海少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就要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使流动人口根据自身条件特长、家庭生活需要和区域文化认同,选择不同的城镇落户。

  人口布局取决于产业布局。就业是在城镇生存的基础,产业和企业是“皮”,就业人口及其家属是依附在“皮”上的“毛”。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基本要求。浙江乃至整个长江三角洲人口密集,城镇密布,交通便捷,最好的办法是作为一个城市群来发展,通过群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形成整体优势和竞争力。既能成为集聚高端要素的大平台,又能避免大城市病,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比重,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把绿水青山保留给城市居民,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

  市委《决定》把杭州放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城市群和杭州大都市圈中考虑,要求健全城市间对接、融合、互动的发展机制,同时要求杭州自身进一步优化完善城市紧凑、乡村疏朗、城乡一体、功能配套的组团式、网络化、生态型城镇体系。为此,《决定》要求科学划定主城区开发边界,不搞“摊大饼”式的扩张,严格控制人口规模,推动城市建设重心向副城、组团和新城转移。这就需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通过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增强副城、组团和新城的产业承接能力和就业吸引力。《决定》要求深化区县(市)协作机制,鼓励协作各方在利益分享、资源优势互补、平台和产业联动上大胆探索创新,逐步形成协同推进、互利共赢、可持续的发展格局;完善科技西进、现代服务业西进、文创西进、旅游西进、交通西进和人才西进等体制机制,增强县(市)发展的内生动力;理顺组团、新城等城市功能区建设管理体制,强化市、区两级的分工协作;创新和完善中心镇管理体制,扩大中心镇的管理权限和财力,都是建设组团式、网络化、生态型城镇体系的必要的改革举措。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亚里士多德有句名言“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好”。新型城镇化不仅要使使所有的城镇居民都能享受城镇的品质生活,而且要让城市文明覆盖农村。为此要逐步缩小三个差别。

  一是要缩小卫星城和主城区的差别。要引导人口向副城、组团和新城集聚,就必须缩小城市群内部的公共服务差距,使公共资源特别是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资源和保障性住房均衡配置。为此,在公共财政资源安排上要优先给副城、组团和新城的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建设雪中送炭。同时推广公共服务集团化连锁化,使中心城区的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能够辐射这些卫星城,提高卫星城的生活质量。还要加快建设以轨道交通为骨干,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紧密衔接的便捷的大都市圈交通网络,真正形成同城效应。

  二是要缩小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差别。在引导人口流动与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基础上,对于已经转移到城镇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要按照分类、有序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他们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范围,着重解决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和入住保障性住房问题,同时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完善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首先解决本地农民工和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农民工及其家庭在城市扎根落户的问题。

  三是要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让城市文明覆盖农村。为此需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等等。在这些方面,杭州大多起步较早,现在主要是扩大覆盖面,加快落实的步伐。市委的《决定》还对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这些改革措施不仅使农民获得了把自己名下的集体资产变现的权利,也使一部分农民工已经积累起来的主要财产即农村住宅能变现,从而获得生产经营和进城定居急需的资金,包括农村到城市生活方式变迁带来的无形成本。同时也盘活了巨量的土地资源,使其得到优化配置,保值增值,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使农民能够得到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对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民致富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都能发挥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杭州的“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较好,相当一部分农村住宅质量不错,“逆城市化”初见端倪。适应部分农民利用农村住宅取得财产性收入的愿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统一收购或向农民租赁空闲住宅后加以改造并改善周边环境,提升其价值,然后出租给城镇居民特别是向往田园生活的老年人,实现城乡人口的合理相向流动。

   (注:此文作者系浙江省社科联原副主席、研究员、杭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杭州发展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