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健康与疾病?
更新时间:2024年5月14日
健康
一般定义:健康是指一个人在身体、精神和社会等方面都处于良好的状态。
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WHO)1948年给健康下的定义是:“健康是一种身体、精神与社会适应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不虚弱。”(Health is a state of complete physical,mental and social well-being and not merely the absence of disease or infirmity.)WHO1948.)
从生理的角度,健康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主要脏器无疾病,身体形态发育良好,体形均匀,人体各系统具有良好的生理功能,有较强的身体活动能力和劳动能力;二是对疾病的抵抗能力较强,能够适应环境变化,各种生理刺激以及致病因素对身体的作用。
现代概念:现代把健康观扩大到整体健康,包括:躯体健康、心理健康、心灵健康、社会健康、智力健康、道德健康、环境健康等。
因此,从认知角度,健康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它与文化相关,不同的文化体系有不同的健康标准。
疾病
疾病,是以产生症状或体征的异常生理或心理状态,是人体在致病因素的影响下,器官组织的形态、功能偏离正常标准的状态。
现代医学对人体的各种生物参数(包括智能)都进行了测量,其数值大体上服从统计学中的常态分布规律,即可以计算出一个均值和95%健康个体的所在范围。习惯上称这个范围为“正常”,超出这个范围,过高或过低,便是“不正常”,疾病便属于不正常的范围。
在多数情况下,这个判断标准是适用的。
但是,正常人的个体差异和生物变异很大,有时就不适用。如正常人心脏的大小有一定范围,许多疾病可以造成心脏扩大,但对于运动员来说,超过正常大小的心脏伴有心动过缓(慢至每分钟40次左右)并非病态,这种偏离正常值属于个体差异。
缺氧时才出现症状的镰状细胞性贫血,就表现为适应能力的缺陷。
在精神方面,智商大大超过同龄人是天才,而不是病人。
对许多精神病人,特别需要考察其与环境的协调能力。
适应功能的不良并不一定是疾病,如一个长期缺乏体力活动的脑力工作者不能适应常人能够胜任的体力活动,稍有劳累就腰酸背痛,这不一定是有病。
与健康的概念一样,疾病也是很复杂的概念,它也与文化相关,不同的文化体系有不同的疾病认知标准。
古汉语中,“病”原作“疒”。《广韵》 :“疒,病也”。
甲骨文字的字象一个人躺在床上出汗的样子。后来加“丙”旁以表声。
中古代称轻病为“疾”,重病为“病”。
在中国文化当中,“丙”是火的意思。在五脏器官里,丙又代表心。所以,“丙火”又可以叫“心火”,心里感到不适有火,人就得病了。
三益的健康定义
三益从身心生态角度对健康进行重新定义:健康是“身~心~灵”一体化的生命高能平衡态。
高能与平衡同时存在才算是真正的健康,婴幼儿和老人处于低能量状态,所以比较容易受到环境与病原体的影响而得病。有的人体检指标都基本正常,浑身就是无力和不舒服的感觉,这种也属于低能状态。大部分疾病症状都属于某种平衡的失去。
中医的中就是中间状态,就是平衡的意思。
“灵”是生命个体、群体与诞生生命的环境(宇宙)之间的感应,诞生生命的环境(宇宙)对生命的作用,这种能量之间的相互作用被古人通过身体“内证”发现,目前已经被生物物理学逐步验证。生命是宇宙环境的产物,生命与环境的感应在动物界与人都是自然存在的。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宇宙代表古今往来、上下左右的意识。
一个人对上下左右和古今往来都不清楚,都要怀疑,一切都疑神疑鬼,能健康吗?
显然不能!
“心”,常规人与自然对话和人际对话层次,是生命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个体与常规信仰体之间、生命与常人可觉环境之间的感应和相互作用,多数人能理解感知。心的层次,多数被理解为文化现象,其实也是一个科学问题。
心,对待自己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家人、同事、社会中的人。
如果一个人不能正常对待其他人,一切以自己为中心,或者经常处于思虑、担忧、怀疑之中,身体能健康吗?
显然不能!
因此,身心灵是一体化的,无法分离。
这里所说的“灵”不是“迷信”或神秘之物。
健康标准
在死亡的绝对黑,与健康的绝对白之间,是长长的灰色区域。
每个人在生命的每一时刻的健康状态,都处在这个坐标系的某个位置,少数人偶尔逼近白色端(绝对健康),少数人偶尔接近黑色端(疾病状态),多数人的健康状态散布在黑白之间(亚健康状态)。
----摘自张越著《人人享有健康保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操作指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6月第1版,作者写此书时任国务院法制办处长)
对健康下定义比较容易,但对健康建立一个标准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健康标准就是对健康水平的评价与测量。
健康的评价比对美的评价更复杂,
健康的测量比测量一件器物要复杂太多,太多 ……
人人都在说健康,人人都说不清。
健康,从判定者角度,至少有三:
主体自我判定,
医学判定,
家庭和社会判定。
自我判定是否准确? 影响因素有:
感知能力,
健康认知能力,
精神状态,
经济条件,
疾病类型。
很多慢性病,早中期无法自我感知,等自我感知到,已经很严重或晚期了。也有一些实际处于健康状态,自己想象出“不健康”或“疾病”,或一些人对客体的感知存在异常——被认为是特异功能,是99.9%的人不具有的信息感知能力,经常用“灵”解释 。
健康,从身心灵角度,有生理的、有心理的,还有常规不容易理解的“灵”的层次。大部分是身心合一,或身心灵合一的。
健康,从医学角度,是由专业医者或专业医学标准来判定。它是医者主观与一系列客观混合在一起的判定,从古到今,从外到中,各种观念与技术混合在一起。就算如今科学发达时代,人类对人体生命的认知非常有限。
健康,还会遇到家庭和社会判定。如一个精神疾患者,自己认为正常,可能家庭和社会认为不正常。有些特别能“熬病”的人,自己认为也健康,但家庭可能认为处于疾病状态了。
健康标准是一种典型的“相对论”。
上古之人,知其道者,法于阴阳,知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
----摘自《黄帝内经·素问·上古天真论》
这是行为角度的健康标准,但“道”如何在现代信息社会条件下变成具体行为准则?当下没有解决。
五脏坚固,血脉和调,肌肉解利,皮肤紧密。营卫之行,不失其常。呼吸徐微,气以度行。六腑化谷,津液布扬,各如其常,故能长久,
----摘自《黄帝内经·灵枢·天年》
这是形态和生理角度的健康标准,但如何按照现代信息社会语境下变成大众可理解的具体标准? 当下也没有真正解决。
黄帝问曰“平人何如?”
岐伯对曰“人一呼脉再动,一吸脉亦在动。呼吸定数息脉动五,闰以太息,命曰平人。平人者不病也。
“平人只常气禀于胃,胃者,平人只常气也。
“夫平心脉来,累累如连珠,如循琅玕,曰心平,夏以胃气为本。
“平肺脉来,厌厌聂聂,如落榆荚,曰肺平,秋以胃气为本。
“平肝脉来,耎弱招招,如揭长竿末梢,曰平肝,春意胃气为本。
“平脾脉来,和柔相离,如鸡践地,曰脾平。长夏以胃气为本。
“平肾脉来,喘喘累累如钩,按之如坚,冬以胃气为本。
----摘自《黄帝内经·灵素·平人气象论》
平人是古中医的健康标准,《黄帝内经》本篇以脉象确定何为平人,但问题在于如何精准掌握这个标准?
古希腊阿尔克马翁(Alcmaeon)(毕达哥拉斯同时代)认为,健康就是一种完全和谐的状态,疾病是对和谐的破坏,治疗则是将无序的状态恢复和谐。
和谐如何测量?对古希腊科学一定是难题!
希波克拉底(古希腊文:Ἱπποκράτης,前460年~前370年为古希腊伯里克利时代的医师,被西方尊为“医学之父”,西方医学奠基人。)认为,人的肌体是由血液(blood)、粘液(phlegm)、黄胆汁(yellow bile)和黑胆汁(black bile)这四种体液组成的。这四种体液在人体内的混和比例是不同的,从而使人具有不同的气质类型:多血质、粘液质、胆汁质和抑郁质。疾病正是由四种液体的不平衡引起的,而体液的失调又是外界因素影响的结果。
----摘自《百度百科》
希波克拉底的誓言“我要遵守誓约,矢忠不渝。……”
1948年,世界医协大会对这个誓言加以修改,定名为《日内瓦宣言》。后来又通过决议,把它作为国际医务道德规范。而希波克拉底的体液说健康标准已经无法再用了。
健康本位者关怀人本身的存在状态是否符合其生物预期。
以健康本位的医事观就是以医者的对象为中心的医事观,医者在这一医事观念体系中反而处于次要的、服务性的地位。
与此相对的以“疾病”为中心的医事观,强调医学、医者本身的价值,将“病人”及“疾病”状态作为对象和谋生手段。在这种医事观的指导下,所有技术和方法,只要能够消除在医者看来属于“疾病”的状态,都可以“大胆”地采用,都纯粹以医学内部的学术甚至行业标准,“病人”反而失去了话语权。医学本身成了技术与对象的纯粹理学,医者与“病人”的关系反而完全异化为一种手段或者渠道。
----摘自张越著《人人享有健康保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操作指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6月第1版,作者时任国务院法制办处长)
健康是一种自我认定的良好状态。
健康是某种医学标准认定的正常状态。
我国宪法更明确规定:维护全体人民的健康,提高各族人民的健康水平,是社会主义的主要建设任务之一。
全面理解“人人享有健康保障”的目标,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只有承认“人人享有健康保障”的目标尚未实现,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人人享有健康保障。
3. 人人享有健康保障目标的实现,非医界独立能支,但难辞其咎。
4. 人人享有健康保障不是一个经济权力问题,而是一个政治民主权利问题。
7. 人人享有健康保障不是低层次的简陋摆设问题,而是一个充分有效的高质量、低成本的保障体系。
----摘自张越著《人人享有健康保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操作指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6月第1版,作者时任国务院法制办处长)
(俞益武撰写)